(通讯员 马韶荫)为扎实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法治保障能力建设,做实做细缓刑回访帮教,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和规矩意识,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9月2日,红寺堡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干警应邀开展专题法治宣讲。
宣讲之初,法院干警向在矫人员明确,缓刑是刑法规定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执行方式,与监内执行不同,有一定自由和权益,旨在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真诚悔罪。宣讲正式开始后主要围绕缓刑相关法律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向矫正对象解读缓刑适用条件、禁止令及考验期法定义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阐释再犯新罪、发现漏罪、严重违反监管规定三类缓刑撤销法定情形,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针对日常高频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提醒,明确违规将触发刑罚变更、面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后果,引导矫正对象认清在矫身份,破除侥幸心理,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严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
此次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法司联动效能,法条讲解与案例震慑相结合,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清缓刑考验期的严肃性,推动“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法治保障能力建设落地见效。
下一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将紧密围绕“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的部署,持续深化法司联动缓刑回访机制,加强与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做实社区矫正法治教育,降低再犯罪风险,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