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菲艳)近日,我院成功化解一起小标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将法理、情理、事理有机融合,真正实现息诉止争,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原告系个体装修人员,承接了被告住宅厨房、卫生间、阳台的吊顶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拖欠装修款未予结清。原告电话、上门催要欠款无果,且矛盾激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装修款1827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确认本案涉案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清晰,遂联系驻院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调解初期,双方矛盾对立、各执一词,被告认为案涉吊顶工程水管接口处存在质量瑕疵,同时施工面积核算有误,要求原告返修;原告则认为质量并没有瑕疵,水管接口处无法进行处理,施工面积为被告自己测量,并非原告原因,不同意减少装修款,双方僵持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停滞。为打破双方对立僵局,法官与调解员决定采取的“背对背”调解方式,向被告释法明理、厘清权责边界,与原告沟通劝导,兼顾情理平衡。经过多轮细致耐心、情理兼顾的劝说,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失,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装修款1750元,双方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原告随即办理撤诉手续,这场小额家装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针对家装、劳务等小额民生类纠纷,我院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灵活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精准化解群众小额经济矛盾,既避免当事人因小额诉讼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又以柔性司法化解群众生活烦心事,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