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莹)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前往看守所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换押手续。手续办结之际,未成年被告人小明攥着一封写给父亲的亲笔信,郑重交到承办法官手中。受看守所信件递送管理规定约束,这封承载愧疚与思念的家书不能直接转交家属,加之小明的父亲视力不佳,难以独自阅览文字,承办法官便主动化身“传信人”,一字一句把少年心底的忏悔与牵挂读给父亲听。
薄薄信纸间,满是少年追悔莫及的心声。小明写到:“爸,看到你为了我的事情奔波,瘦弱的身体让我明白自己之前多么的不懂事”“爸,在管教的开导下,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出来以后我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信中文字质朴直白,满是自责与思念。小明深刻反思自身叛逆任性、轻视法律,一时糊涂触犯刑法,辜负了父亲长久以来的辛苦养育也忘记了父亲的再三叮嘱,愧疚自己犯下的过错,让家中父亲忧心伤神、承受压力。他在信中立下决心,将来走出监狱后安分守己,踏实生活,好好弥补家人,信中也再三叮嘱父亲保重身体。听完孩子亲笔写下的忏悔之言,小明的父亲既心痛又动容,清楚孩子已然认识自身错误,表示后续会好好引导教育孩子、配合司法工作、督促其改过自新。
承办法官表示,办理换押本是刑事诉讼中的常规流程,冰冷的程序之下藏着司法护佑未成年人的柔软初心。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要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面对少年无处投递的亲情倾诉,法院没有机械拘泥于流程规定,而是在制度框架内柔性化解沟通阻碍,以司法担当打通亲情联结通道。
一纸家书,一头系着失足少年的悔过之心,一头牵着家人的包容期盼,法院以温情司法搭建起稳固亲情桥梁,抚平未成年被告人焦躁迷茫的心态,夯实认罪悔罪、改过向善的根基,用法理与温情并行的方式,铺就失足少年回归正途的救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