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继军)近日,红寺堡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执结王某申请执行郭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中,王某与郭某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生效判决确认郭某需向王某支付工程款8万余元。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郭某却以“创业失败、无经济来源”为由消极应对,长期躲避执行,电话拒接、住址隐匿,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团队转换思路,将“找人”作为突破口。最终执行干警得知“郭某夜间可能回某小区暂住”的关键信息,成功将郭某拘传至法院。
到案后,郭某仍心存侥幸,坚称“无收入、无财产”,试图以“苦情牌”拖延执行。执行干警并未止步于表面陈述,而是围绕其“创业失败”、“煤矿务工”、“贷款买车”等辩解展开深度调查。通过调取其煤矿工资发放记录,发现其工资长期转入妻子李某银行账户,通过核查车辆登记信息,发现其于2025年2月按揭购买的大众朗逸牌轿车(价值约10万元)登记在其妻李某名下。面对铁证,郭某最终承认“为规避执行,将财产转移至妻子名下”的事实。法院告知郭某其行为涉嫌“拒执罪”,在强大法律威慑下,郭某通知其妻子李某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李某表示愿意配合履行义务,并于当日将5万元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下剩3万余元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场持久战。本案的办理,是执行工作“刚柔并济”的生动实践——既以“铁腕手段”破解“躲猫猫”“转移财产”等执行难题,又以“为民情怀”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