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会战在行动
——主动关联 倾力协助
(通讯员 马武)甲申请执行乙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甲金融机构存款32000元,并依法划拨,本案执行完毕。后经执行系统关联案件查询,获知甲在彭阳县人民法院、原州区人民法院均有作为被执行人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执行法官积极与以上两家法院联系,该两家法院向本院及时出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扣划甲在本院的执行款项,从而使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甲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两件,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甲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履行了部分案款。
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甲在彭阳县人民法院的两件执行案件已执行近三年时间,因甲下落不明,在银行无存款,在不动产、车辆、有价证券等无财产可供执行,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甲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感谢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告知的有效执行线索,使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两件终本案件。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也表示感谢告知该线索,并表示作为兄弟法院要主动关联、积极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