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通讯员 武鹏)4月23日,红寺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汉宝、马海峰贪污、受贿、行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汉宝系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原职工,被告人马海峰系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原民警。马汉宝、马海峰在红寺堡区调整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协调指导委员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私财物249.6万元人民币,其中既遂199.6万元,未遂50万元,数额巨大。马汉宝利用担任吴忠市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利用与测绘地籍所所长、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室主任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马海峰等人给予的现金、财物共计人民币121.068万元,数额巨大。马海峰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23.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马汉宝的刑事责任,以贪污罪、行贿罪追究马海峰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汉宝、马海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家属、红寺堡区干部职工代表共20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