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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责在身,虽远必“行”

  

“执”责在身,虽远必“行”

通讯员 李禹扬异地执行受距离远、潜在风险多等因素影响,一直是执行中的难点。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干警赴浙江、山东两省五市县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申请执行人丁某为被执行人徐某承建的某工地提供劳务,工程竣工后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应付申请执行人劳务费、工程款共计80万元,被执行人陆续支付70万元后下剩部分未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玩起“躲猫猫”,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在全区法院涉案较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经多方调查,被执行人徐某可能在浙江老家。掌握线索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浙江某县寻找徐某,在社区工作人员帮助下最终与徐某取得联系,承办法官对其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在电话中深知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错误,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主动联系后达成执行和解。

开战即决战,异地执行首站执行干警虽未见到被执行人,但促成案件和解即是“好兆头”,执行干警立即奔赴下一个“战场”。六天时间辗转五地查封房产三套、土地一宗、车辆一辆,被执行人均表示积极履行案件义务。

执行虽难,决心不减。一直以来,红寺堡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路上砥砺奋进、担当作为。红寺堡法院将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每一起执行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及时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真真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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