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媒体聚焦
【宁夏法治报】红寺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团伙盗窃案

  

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等五人盗窃一案。该案系针对风电新能源企业的系列盗窃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法院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犯罪、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马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深夜凌晨时段,时分时合,先后四次盗窃某公司风电机塔筒内的电缆线,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虽分工不同,但所起作用相当,依法不区分主从犯。同时,本案存在立功、坦白、认罪认罚及退缴涉案赃款等多项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庭审中,法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焦点,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与质证。面对确凿证据与庄严法律,五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当庭再次表示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重点突出,节奏紧凑。

此次公开审理,不仅是对具体犯罪行为的法律评判,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法律对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行为始终持“零容忍”态度。无论盗窃行为是单人实施还是结伙作案,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庭审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合议庭将择期作出公正判决。

来源: 责任编辑:
☆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