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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法官巧解赡养困局:不让亲情对簿公堂

  

通讯员 马琴“法官,还好没让我们母子站上法庭,不然这亲情就真断了!”69岁的黎某某坐在轮椅上,紧紧攥着红寺堡法院法官的手,眼眶泛红。这场赡养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让老人揪了半个月,终于在红寺堡法院法官主持下以调解方式有了温暖的结局。

故事要从2024年8月说起。一场大病让黎某某瘫痪在床,生活起居全靠人照料。起初,她跟着次子赵某甲生活,赵某甲日复一日端水喂饭、擦身翻身,可时间一长,自家的矛盾也冒了头导致家庭关系紧张。

长子赵某乙、次女赵某丙对瘫痪的母亲不管不问,未履行任何赡养义务。让次子赵某甲一人承担全部抚养责任实属不公,因此,黎某某希望三个子女共同承担照顾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个子女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案子刚到法院时,先行调解没能谈拢案件转入诉讼程序案件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卷宗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负责该案先行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才知道,不是子女们不孝,几个子女都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而是各有各的“难言之隐”:老人坚持要留在赵某甲家,让其他子女轮流上门照顾;女儿赵某丙犯了难,“我嫁出去后也有一大家子要顾,总不能天天住在哥哥家”;小儿子更无奈,自己是上门女婿,常年在外打工挣钱,“我能出钱,但实在没法天天回来照顾”。

承办法官思来想去,认为“要是硬判,法律能给老人一个‘说法’,可这一家子的亲情就凉了。”于是承办法官打定主意,要让调解化解矛盾,而不是让判决割裂亲情。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将老人与子女分开,先从几个子女入手,了解几个子女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等及子女就履行赡养义务的方法并考虑各自意见的可行性,然后认真倾听老人的想法后,给老人分析了每个子女家庭实际情况,认为按照老人的意见可能无法保障老人的生活,同时可能会造成子女家庭的矛盾,应考虑几个孩子各自家庭的不同情况,在兼顾老人的权益的情况下,采取不同的方式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经过不懈努力,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营造平等、尊重的沟通环境,让双方心平气和地表达想法,释法说理、融情于法。最终,个子女与老人达成了合理的赡养协议。调解结束后黎某某握着法官的手说:“法官,谢谢你,我的事儿让你费心了,还好案子调解了,不然我们母子坐到法庭上,传出去让人家都笑话,我和子女的关系还咋处?今天的调解结果我很满意,法院真的是为咱们老百姓考虑的周到。”之后子女们推着老人离开了法院。

这不是红寺堡法院第一次用调解守护亲情。面对婚姻家庭纠纷,法院始终抱着“调解优先、法律兜底”的想法,不只是简单断案,而是用“拉家常”的方式融情于法,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毕竟,比起一纸判决,守住一个家庭的温暖,才是对“赡养”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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