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审判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创建“院+站+点”递进式工作模式,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效。
一是以法院为中心打造矛盾纠纷化解“聚集地”。在分析研判历年案件特点的基础上,以法院为中心,在辖区范围内的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设立审务工作站,在各个行政村、社区以及塞上枫桥人民调解中心建立巡回审判点,通过以点带面架构矛盾纠纷化解的“全景图”。截至10月底,红寺堡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394件,审结各类案件5198件,结案率81.29%。委托先行调解3685件,调解成功1203件,先行调解成功率32.65%,先行调解成功率居全区前列。红寺堡法院与综治中心建立“分流——调解——速裁”无缝衔接机制,选派法官团队驻综治中心指导,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为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充电”,在综治中心累计调解各类案件150件,调解成功86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60%。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构建以“围绕一个中心、设立两个组织、配置三个平台、坚持四项原则,落实五项举措”为核心的家事审判12345工作模式,妥善审理家事纠纷575件,切实维护家事主体合法权益。深入践行“三审合一”审判理念,培育“红心护苗”未保名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五心工作法”,成立专业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393件(包含刑事案件7件),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联合43个单位(部门)累计召开联席会议14次,成功化解宁夏某公司系列执行案、“鼎盛花园”办证难等8个群众关切问题,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
二是依托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构筑矛盾纠纷化解“便民地”。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院+站+点”巡回审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法官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带案到巡回审判点,联合村干部、网格员现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地审理;对于可能存在激化社会矛盾风险的案件,在审务工作站联合乡镇干部、综治干部等力量进行化解,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依法作出裁判。红寺堡法院在各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调处矛盾纠纷共计212件,开展巡回审判88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三是“院+站+点”法治宣传营造矛盾纠纷预防“前哨地”。红寺堡法院充分发挥“院+站+点”的矛盾纠纷预防的前哨阵地作用,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善良风俗。举办公众开放日、座谈会、庭审观摩活动12次,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9次,开展起诉状、答辩状宣传活动15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5次,开展高额彩礼宣传活动5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6次,拍摄普法视频3期,有效帮助企业、群众规避风险、了解权益、合理维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