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泽成)3月5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及上级法院的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开展红寺堡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少霞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更是法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履行审判职责的根本遵循。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基层法院,要将政绩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体现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里。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要注重成果转化,把学习教育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结合起来,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依法履职、公正办案、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来,以学习教育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要树立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自我革命精神校正政绩观偏差。认真对照检视、深入查摆、找准症结、真查实改,切实纠治政绩观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健全长效防范机制,树立“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让践行正确政绩观成为全体干警的行动自觉。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庭室密切配合。要注重统筹融合推进,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深化“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激发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