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贾淑贤)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系统谋划、全面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与权益保障工作。
一、创新审判机制,提升专业保护水平
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推行未成年人保护 “五心工作法”(即精心办理、细心帮教、贴心关怀、爱心救助、恒心宣传),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理念融入每一个司法环节。全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515件,审结481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78件,调撤率达80.25%,有效缓和了家庭矛盾,降低了纠纷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引导监护人签订《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30份,针对监护失职或不当情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10份,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二、深化多方协作,构建综合保护网络
主动融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局,依托共享法庭、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理15次,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满足当事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司法服务需求,有效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积极参与民政局牵头组织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通过信息共享、个案会商、联合帮扶等方式,为困境儿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与社会支持。
三、拓展普法维度,筑牢社会保护防线
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组织受聘的34名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围绕防欺凌、防性侵、网络安全、家庭保护等主题开展普法讲座。创新普法形式,邀请50名红寺堡区困境儿童及其父母走进法院,观摩真实庭审、参与模拟法庭,“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与司法温度,提升其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组织干警利用开学季、节假日等节点,前往学校、乡镇集市开展集中宣传16次,累计发放自行编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解读手册300余册、典型案例宣传彩页200余份。同时,面向社会发出《致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及《致未成年人父母的一封信》,以温情话语与法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呼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担负起保护责任,提升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过去一年,红寺堡法院通过专业化审判、人性化司法、社会化协作、多元化普法,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涉未成年人案件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显著提升。下一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红心护苗”项目为牵引,不断丰富“五心工作法”内涵,深化未成年人审判改革,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强化与各保护主体的协同联动,以更高质量的司法实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温暖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