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莹)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两起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王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两起由“高薪”骗局引发的偷渡案件,再次为群众敲响警钟。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张某经熟人介绍称在缅甸有高薪工作,二人遂与冉某一同偷渡至缅甸,在缅甸期间被要求进行电信诈骗,二人未能成功实施电信诈骗,遂又偷渡回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释法: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渴望高薪就业的心理,以“境外务工”“高薪招聘”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偷渡,不少人不仅未能如愿获得高薪,反而深陷异国险境,甚至被胁迫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受法律制裁。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勿轻信网络上或所谓熟人的虚假招聘信息,出入境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任何企图绕关避卡、偷越国(边)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