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武)金某某与周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金某某与周某某因涉案土地纠纷多年涉诉信访,周某某在案件判决后仍阻碍金某某对涉案土地回归生产,金某某向本院申请排除妨害,本院在执行阶段,通过柔性执法和耐心调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放弃对涉案土地的妨害行为,让“争议地”回归“安心田”,用文明执行书写司法为民答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土地权属问题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排除妨害义务,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案件陷入“涉诉-信访”循环。本院执行局收案后,发现涉案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承载着双方多年的“心结”,申请人申请执行时间更是春耕的重要时刻,简单强制腾退易激化矛盾,柔性破局才是关键。
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并联合村委会在田间地头与当事人调解,从“法、理、情”多角度切入。向被执行人逐项解读判决依据与法律后果,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倾听双方对土地的情感联结,结合土地耕种的实际使用情况,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表态“不再妨碍”。
此次执行行动,红寺堡法院坚持“强制力做后盾,文明执法做先锋”,既要维护法律权威,又要彰显司法稳定。下一步本院将持续坚持“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