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植物 共建美丽家园
(通讯员 李正山)2024年3月3日是第十一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引导群众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视。近日,红寺堡法院联合宁夏罗山管理局、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红寺堡检察院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以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发放罗山保护野生动植物图册等科普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居民介绍罗山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基本情况、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知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森林草原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干警向群众普及常见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讲解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以及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植物的法律后果,并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呼吁大家积极主动保护野生动植物,法院干警以案说法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切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增强居民安全防火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争当生态文明的先行者。
野生动植物不仅是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每个人要守住自然保护区界限,勿触保护森林资源红线,坚决护住生态保护底线。下一步,红寺堡法院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珍爱野生动物,做好防火减灾,守好法律底线,维护生态平衡,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