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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植物 共建美丽家园

  

保护野生动植物  共建美丽家园

(通讯员 李正山)20243月3日第十一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引导群众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视。近日,红寺堡法院联合宁夏罗山管理局红寺堡区公安局、红寺堡检察院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发放罗山保护野生动植物图册等科普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居民介绍罗山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基本情况、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知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森林草原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干警向群众普及常见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讲解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以及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植物的法律后果,并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呼吁大家积极主动保护野生动植物,法院干警以案说法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切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增强居民安全防火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争当生态文明的先行者。

野生动植物不仅是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每个人要守住自然保护区界限,勿触保护森林资源红线,坚决护住生态保护底线。下一步,红寺堡法院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珍爱野生动物,做好防火减灾,守好法律底线,维护生态平衡,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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