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成功处置一起突发事件
通讯员:张兰
1月19日上午,红寺堡区法院法警队值班人员像往常一样对来院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突然,一名手持钢管的中年男子冲进安检室,情绪非常激动,准备强行通过安检,被值班法警施兴亮、马新和张兰当场制服,随将其携带钢管予以收缴。并立即上报警队领导。
经过盘查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郭,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人,在法院并没有案件,也无任何诉求,其行为动机无法判断,当问及为何情绪激动并带钢管来法院时,该男子称其村有杀人犯和吸毒人员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携带钢管是为了防身之用。警队队长马金才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该男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既联系公安部门,将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近年来,因当事人不服裁判、恶意报复,悄悄携带管制刀具、爆炸物、农药等危险物品进入法院,造成来院群众及法院工作人员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红寺堡区法院法警大队始终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将安检工作作为警务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突发事件的果断处置,有效排除了一起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