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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院院长深入企业走访调研 助力优化服务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现实困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月1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宁带领副院长徐万学及执行局局长、太阳山法庭庭长深入太阳山镇部分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刘建宁院长一行先后来到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瑞科化工有限公司,实地参观了其生产厂区,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生产经营方面的介绍,进一步了解了疫情期间企业发展基本情况、运行状态和涉法涉诉等情况,对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有益意见和建议,并就法院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进行了交流。

刘建宁院长强调,要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法院与企业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理解、良性互动,经常性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实现精准服务和保障。要继续加强服务保障措施。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合同纠纷,审慎采取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多用“放水养鱼”的方式盘活企业,维护企业切身利益。要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邀请民营企业负责人到法院旁听涉企案件庭审,经常性派遣该院派出法庭——太阳山人民法庭在企业办公地点开展巡回审判,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等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引导企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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