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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学习《廉政准则》

  

 

  7月29日,红寺堡区法院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专题学习活动,采取一学、二查、三承诺三项措施,着力突出学习实效。

  一学。制定了学习计划,将《廉政准则》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范围,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自觉克服工学矛盾,利用业余时间,带着问题进行交流、探讨,通过书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提高学习的针对性,确保学习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以此狠抓干警廉政思想建设。

  二查。坚持学习与实践密切结合的良好学风,切实做到三个结合:将学习活动与筑牢干警廉洁司法思想防线相结合,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预防和遏制腐败制度网络相结合。对照准则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努力做到风险点找的全、风险级别定的准、预防措施有效果,确保学习不脱离实际。

  三承诺。为巩固学习成果,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查摆整改出的问题,公开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组将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时时跟踪,承诺落实情况将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记入干警廉政档案。通过强化学习措施,努力使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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