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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人身保险理赔起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获赔偿

  

人身保险理赔起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获赔偿

通讯员 赵永)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对生命安全的保障需求也日益增强。人身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经济上的安全保障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人身保险理赔纠纷。

2022年12月,原告杨某为其父杨某某投保了《“无忧保综合意外(2022升级版)计划三”保险合同》,具体包含附加猝死责任等保险,猝死责任保险保险金为40万元。2023年9月2日,杨某某被发现失去呼吸,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2023年9月10日,杨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迟延报案导致杨某某死亡原因不明,且不构成猝死为由拒绝理赔。杨某等人作为杨某某的法定受益人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依约理赔。

通过庭审,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是杨某某的死亡是否构成猝死。原告方认为杨某某的死亡符合猝死的情形保险公司则认为杨某某的死亡原因是因长期患有高血压引起的死亡,构不成猝死的情形。为有效化解矛盾,庭后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沟通调解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心里预期的情况下,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断努力,将互不相让的原被告重新拉回到同一平面,通过一次次的耐心沟通,不断拉近双方的协商距离。在经历次的撮合后,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给原告方一次性赔付保险金15万元。

人身保险理赔案件不仅给当事人带来的是诉讼中的繁累,更是无法抹去的伤痛,法官通过调解,不仅定纷止争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零距离触摸司法的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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