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零容忍” 严正审判促诚信严厉
——打击虚假诉讼 红寺堡区法院开出6000元罚单
(通讯员 虎洋)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构成虚假诉讼的马某荣处以罚款6000元。
2021年2月本院受理的王某某诉马某荣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当中,马某荣明确声明放弃对其病亡父亲马某某的遗产继承,故不承担对王某某的债务清偿责任,判决生效以后,本院在2021年4月受理的其他案件当中查明马某荣并未放弃对其父的遗产继承,导致本院对该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故马某荣陈述放弃对其父马某某的遗产继承系虚假陈述,其行为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诉讼。马某荣的虚假诉讼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妨害了民事诉讼正常程序。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马某荣罚款6000元。
下一步本院将继续紧盯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保险理赔等18类案件,强化风险提示及信息采集力度,加强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力度,加大制裁力度,加强审判监督,对故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将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