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让苦难冷却了亲情
通讯员:梁莹
近期,我院受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何某将自己的外孙女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返还其4000元现金。经了解,原告何某有一子一女,本案被告李某是何某的外孙女,儿时由何某照看抚育。六年前,何某与尹某相识后,得知尹某孤苦,何某便与尹某二人结伴共同生活,但这段夕阳结伴的生活并未得到何某子女的认可,故年近八旬的两个老人相依为命。近年,尹某逐渐失明。今年9月,何某因不慎摔伤胳膊,在医院何某卧床,尹某因失明无法办理住院手续,遂叫来李某帮忙。事后尹某以自己的4000元现金丢失,怀疑是李某乘缴纳住院费的时机将4000元拿走,遂让何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经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后,何某未提交任何证据。开庭当日,何某与其老伴尹某、李某与其母亲均来到了法院。李某及其母亲认为何某不感谢帮忙不说还诬陷李某,对何某极其恼怒。鉴于案情特殊,法官向何某及尹某讲法理,晓利害;向李某及其母亲讲道理,摆亲情,最终说服由李某与其母亲二人各自给何某1000元生活帮助费,化解了此纠纷。事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语重心长的劝告:生活虽然艰难,但我们不能让这苦难把唯有的亲情也冷却,否则日子只会过得更加凄冷、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