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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面“厚重锦旗”显初心 践行“枫桥经验”赢民心

  
 面面厚重锦旗显初心 践行“枫桥经验”赢民心

2023年以来,红寺堡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注重社会参与,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真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获得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收获21面牌匾锦旗。

执法公正 尽职尽责

“要钱要了十几年,以前不敢起诉,怕败诉后一分钱也拿不到,没想到红寺堡法院的法官从细微处入手,明察秋毫,公正判决,真正维护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感谢红寺堡法院、感谢办案的法官”60岁的孙某是一个包工头,他借用宁夏某建设公司的资质通过招标承建某矿业公司地面建筑工程后未能获得工程款。经过多年的索要无果,无奈通过法院诉讼追要工程款。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与案涉公司取得联系,调取工程施工图纸,通过实地查看、比对施工资料,鉴定公司最终作出造价鉴定,确定工程款为120万余元法院认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并判决宁夏某建设公司向孙某支付工程款。在二审后,判决生效,孙某最终取得了工程款。案件处理完毕后,孙某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称法官公正判决,维护了老百姓的利益。

公正执法 为民企做主

2019年原告某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某有限公司协商承建某电力输变电站工程,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完工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原告向被告索要,被告不认可固定总价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款金额,其以涉案工程尚未竣工验收亦未实际结算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原告遂诉至本院。因本案涉及的建设工程系电力工程,其竣工验收的方式与其他建工案件不同,本院民庭法官经向原、被告了解案情,查看工地现场,开庭审理,最终查明并认定了第三方试变电合格之日为双方竣工验收时间,并认定了固定总价合同的效力,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40多万元。案件结束后,原告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为民企做主”的锦旗送到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连声表示感谢,感慨道“感谢法官,多亏了你们,我公司才能要回工程款,解决了困扰我很久的难题。 ”

德成大义 审度铭法 顶天立地 主持正义

五一长假结束第一天,红寺堡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双方因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和调解员多次前往涉案工地实地查看,并通过电话劝解,最终在长达十个多小时的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属于疑难复杂案件,法官抓住矛盾纠纷关键点,多措并举,主动引导沟通调解,使纠纷得以及时化解,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案件的诉讼效率。当事人对法官和调解员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以示感激。

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

5月8日清早一上班,宁夏某矿业公司工作人员给红寺堡法院王鹏法官送来一副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巨大牌匾,感谢法官公平处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系原告梁某起诉被告南京某公司、宁夏某矿业公司对位于红寺堡一处煤矿开采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施工结算问题引起。通过庭审举证质证等情况,承办法官查明事实后认为该案工程并非宁夏某矿业公司承包给原告梁某,据此,原告梁某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向被告宁夏某矿业公司主张涉案工程款及利息,遂作出判决,即宁夏某矿业公司无需承担付款责任。后原告梁某、被告南京某公司不服该判决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终结后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实施民法典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制度,保护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营造法治、公平、清朗的营商环境。

诚信为民 执法如山

这是一位老人从千里之遥的外地向办案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马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引起诉讼,案件受理后,被告马某辩称借条并非其本人出具,且其并未收到该款项。承办法官秉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全面、客观地审查了双方证据,组织针对借条签名捺印的鉴定,结合原告的资金来源及交付能力的相关证据、双方庭审陈述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承办法官查明事实后认定双方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被告理应向原告清偿借款,遂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原告马某某为感谢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又因原告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且家在外地,便委托红寺堡区当地一厂商订做锦旗,并叮嘱委托厂商工作人员交到承办法官手中。

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白某等19名原告为宁夏某物流公司、李某运输石料的建材,因运输费用长期未支付于2023年7月15日诉至红寺堡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将该案移送至该院诉前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安排法官跟踪指导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付款主体存在较大分歧。因该案原、被告大部分都不在红寺堡区内,调解员通过电话与该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宁夏某物流公司、段某、徐某进行反复沟通与协调,各原告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运输费23万余元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撤回起诉材料,案件在一个月诉前调解期限内得到圆满的解决。

宁夏某农业机械公司诉张某等8人要求张某等人向其公司支付剩余农机款。考虑到该案案件标的不大,红寺堡法院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经了解,各被告之所以没有支付剩余的农机款系因双方在农机补贴款上存在分歧。负责调解的调解员向负责诉前调解法官汇报后,法官就该系列案件所涉的法律问题向原、被告进行了释法说理,后经调解员与法官多次反复调解,双方各让一步,原告给被告免除了部分债务后,8起案件各被告于2023年8月7日向原告履行农机款3万余元后原告撤回起诉材料,案件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至原告收到农机款仅用时13天。

随后,两案27名当事人向承办法官及调解员送来三面印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知百姓冷暖、怀爱民之心”“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锦旗,充分展现了红寺堡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持续深入做好诉源治理的工作成效。

公正执法护正义 廉明办案解民忧

申请执行人亦是其他案件被执行人?原来红寺堡法院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某商砼公司是另外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某商砼公司与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调解后某贸易公司仍未按时付款,某商砼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某商砼公司在本院还有涉及作为被执行人的数个合同案件,牵一发而动全身,本案的执行结果直接影响数个案件。执行干警立即对某贸易公司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冻结账户措施,多方走访联系到该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释法说理,言明利弊,并充分释明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某贸易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多方筹措资金信守承诺,在短期内将全部案款转入法院账户。法院及时屏蔽了“限高”措施、解除了冻结账户措施,及时修复了公司信用。商砼公司的债权人也如数拿到了执行案款,数个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实现了“多赢”的局面,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秉公办事 为民讨薪

由于经营不善,杨某及其合伙人决定不再承包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二十多个蔬菜棚,将菜棚出手后,被执行人杨某在未将工人工资结算的情况下就玩起了“失踪”,老百姓没有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30位申请执行人诉至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经诉前调解后杨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受理该系列案后,立刻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杨某金融机构账户进行查询,但其无存款。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多方走访以及查询其户籍信息,第二天便找到了杨某,考虑到杨某既无存款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立即对被执行人杨某采取拘留措施。由于该系列案涉及民生,且申请执行人均系妇女,多次到法院询问执行结果,情绪十分激动,为了快速将案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前后三次到拘留所提讯被执行人杨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合伙人转账给其的农民工工资结算款必须向法院交付,否则将按拒执罪线索移交到公安机关,同时积极联系杨某家人,经过不断对杨某及其家人以案释法,迫于压力最终被执行人杨某将涉案案款17万余元全部交至法院,并将案款立即发放给30名申请执行人后,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两行赞语,每一面锦旗都讲述着红寺堡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故事,而这些锦旗是21面锦旗背后法院干警为民服务的缩影,是群众对红寺堡法院工作的充分信任与肯定。面面锦旗虽单薄却显厚重,彰显着法院干警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担当。句句赞誉虽字短却显情长,是对法院干警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赢得民心的最有力印证。一面面锦旗紧密相连编织成让干警不怕风雨、砥砺前行的“冲锋衣”,激励着全体干警继续努力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提供公正的司法服务,加强基层司法保障,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以良法善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为红寺堡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靓丽法治“枫”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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