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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与新聘用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

  

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与新聘用书记员

签订劳动合同

 

(通讯员 马东才)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组织新聘用的15名书记员集体签订劳动合同。

郭勤院长首先代表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对15名新聘用的书记员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大家简要介绍了红寺堡法院的概况、历史和荣誉,期待新聘用的书记员能把所学运用到法院工作中。同时要求大家:一要讲政治,要及时转变角色定位,时刻以一名法院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要讲纪律,要熟悉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法院形象;三要讲责任,要时刻牢记肩上担负的责任,不能因任何个人原因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四要讲学习,要扎扎实实学习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在向书本学的同时也要注重向老同志学,通过学习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五要讲效率,要在工作中注重效率,不懒散不拖沓,学会把工作做在前面,为红寺堡法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后,该院组织新聘用书记员在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监察室干警依次介绍了邹碧华、陈美荣等法院系统历年来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解读了法院工作人员廉洁准则和行为规范、放映了系统内的警示案例短片、展示了该院建院以来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新聘用书记员纷纷表示,以成为红寺堡法院的一份子感到骄傲和自豪,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加倍认真努力,并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尽自己最大地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法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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