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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

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发挥法院在依法治区中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院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让法治成为红寺堡区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实现我区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十三五”时期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上级法院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升司法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全体党员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部门周前会、支部学习会等组织学习好、宣传好宪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及修改宪法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3、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区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救助、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宪法、民法总则、监察法、环境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信访条例等。

4、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干警深刻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

5、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任务,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在岗位培训、日常培训、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安排法律课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审判执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日常学法考核监督等制度,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

四、工作举措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因时制宜,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干警上街摆摊设点、法治宣传板报展出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微博、报刊、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国土氛围。

2、开展“学习宪法.法律进机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宣传宪法、学习宪法和践行宪法,通过讲一堂宪法课、搞一次法治研讨、写一篇学法用法体会,提高全院干警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市。

3、扎实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观摩庭审、座谈交流、法律咨询、流动课堂、巡回审判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的零距离沟通,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4继续实行审判公示制度。继续实行在立案大厅将诉讼收费标准、当事人须知、诉讼权利义务须知、风险提示、申请再审须知等内容上墙公开;印制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和诉讼指南,引导当事人正确合理地进行诉讼。

5加大巡回审理力度。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发挥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适时选择有针对性、宜公开审理的案件就地开庭,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参加旁听,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使居民受到生动具体的普法教育,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五、具体要求

1、健全组织领导。充分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普法工作开展,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常态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将普法宣传渗透到审判执行、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强化日常督查。普法办公室定期检查各部门落实普法计划,落实情况和干警的学习笔记,每年年底组织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评先之中,同时尽力提供普法学习的必需资料,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普法内容清单

2.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普法责任清单

3.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普法措施清单

4.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普法标准清单

5.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附件5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普法责任清单(附件2)上普法责任主体。

二、考核重点

1、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七五”普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根据学习进度进行专项法律知识测试。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2、各部门根据立案登记、诉调服务、审判执行、判后答疑等工作,定期报告梳理社会公众不清楚、理解偏差的法律法规。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3、按照分工要求考核各小组与基层合作普法总结报告,主要考核协助普法工作质量,普法宣传效果。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4、考核微信、门户网站,普法活动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地进行二次宣传的内容质量,巩固宣传成果。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5、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情况。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6、考核各小组完成分工任务情况。各小组领导是否尽心尽责,小组成员是否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考核结果分优、良、不及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的方法

1听取综合汇报。被考核部门向考核组汇报普法治理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3、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察平时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直接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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