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莹)3月1日,红寺堡法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并讨论决定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勤同志为领导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细化红寺堡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了红寺堡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定了该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布置了工作任务,并部署了具体工作要求与措施。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红寺堡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具体困难。
会议要求,重点审理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通过霸选贿选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15类黑恶势力案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