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法院顺利通过
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工作
(通讯员 赵旭沛)11月16日上午,自治区文明办全国文明单位复验组一行7人到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对该院全国文明单位巩固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复验组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万学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党工青妇活动阵地、“家”文化长廊、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体能健身活动室、心理减压室、图书阅览室、道德讲堂、文明食堂等文化阵地场所以及绿化美化等文明环境布局,对照考核细则要求的15项43个指标体系认真查阅了近3年该院文明单位巩固建设工作数据、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汇编,并与在家的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考核结果反馈时,复验组成员对该院全国文明单位巩固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该院充分发挥好“领头羊”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自治区范围内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示范基地,把经验成果在各市县区分享推广出去,引领全区文明单位建设整体工作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