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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院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议

  

  (本网讯 梁莹)5月2日上午,红寺堡法院针对“4·30”重大交通事故事件在本单位紧急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认真分析了“4·30”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起因,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就该院当前工作情况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外出车辆司机在出行前须全面检查车辆性能,不得开问题车辆办案。二是出车当天不能返回的情况,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示,不得驾驶办案车辆私自留宿在外。三是严格控制车辆承载,工作人员不得超负荷搭载车辆下乡办案。四是严禁司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由于行驶路途遥远的,司机可针对自身身体及精神状况安排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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